江哥案,判决终于下来了。实在让我遗憾。
看到判决书中说“法律应该保护道德”,说实话,吓得我出了一身冷汗。
法庭与政府,从来不应该是监督——或者说、研判——老百姓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机构。
法庭,必须是“只对法律负责”的地方。把道德规条列入法律条文一起审判的,叫宗教法庭,叫宗教裁判所。
法庭,是通过执法而保护法律的地方。保护了道德,当然就践踏了法律。我多次写过,法律和道德是非此即彼、水火不容的替代性选择——而不是道德高于法律——因为法律依靠社会强制力去维护,道德不是。
在正常的社会中,有权利与普通社会成员讨论道德话题的机构,永远只能是宗教界。
回放事实我们可以发现:即便门是她关的,刘鑫的这个动作,并不说明她事先预知江哥有可能面对生命危险,更不能证明刘鑫有借刀杀人的主观故意。
如果说,普通人——刘鑫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——一个无意识的动作都有可能被有罪推定、被无限上纲上线……的话,那么,其他许许多多普通人的言行举止,岂不都有可能在百万分之几的数量级上,促成各种意想不到的结果?
难道我们准备惩处所有这些行为吗?我们有足够的社会资源去保证追责过程中一碗水端平吗?
相信大家知道“机器人三大法则”。有人说,如果人工智能真的够强大,它们早晚会明白,它们的存在,它们定时充电,都在某种程度上伤害全人类……
其实,关于这个案子,我一直有一个猜测——或者说感觉——本来不想说出来的,因为它对亡者是莫大的伤害,对“白发人送黑发人”的母亲更是如此。
但是,在这风口浪尖,我还是决定冒天下之大不韪,把心里的疑问说出来。
江哥到底哪儿来的勇气去呵护刘鑫?或者说,她为什么觉得,自己能够劝住陈世峰?
说实话,看着江哥母亲这些死不饶人的状态,我不得不怀疑,江哥是不是女肖其母,也是伶牙俐齿、有一副铁嘴钢牙?
如果是这样,说不定反而是江哥自己一些过头的语言,过分刺激了罪犯、而最终给自己惹来了意外的横祸,犹未可知……
那么,江哥母亲的责任,恐怕要远大于刘鑫吧……如果她把女儿教育成淑女,江哥最多只会劝刘鑫报警,而不是自己留下了断后吧……
郑经卫
2022年1月11日
GMT+8, 2024-11-21 20:10 , Processed in 0.021124 second(s), 18 queries .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