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没有神?
今天不想用这么短的文字去证明什么或者否定什么。我只想提醒大家,有没有神,绝对绝对绝对、不仅仅是和尚道士尼姑神父牧师修女……的事情,而是和每一个人的私生活息息相关。因为宗教从来就是意识形态!
人,固有一死。这是任何人都躲不开的宿命。所谓“生死之外别无大事”嘛。
不过,说到死亡,无论是终极治疗方案、是临终关怀、是丧事本身、还是死后遗体骨灰……的处置,这些所有的事情,对任何人来说,都是需要十分慎重应对的人生重要节点。
围绕这些事情,一个社会其基本意识形态(四观)是否支持支持有神论,会让所有人在这些环境经历完全不一样的过程。
相信唯物主义的环境中,笃信“人死如灯灭”。在这种环境中,先人的骨灰,和门口花盆里的泥土没有区别。
同时,这种环境中,永远不可能讨论临终关怀,大家只会希望“能治的赶紧治、不能治的赶紧死、医院好接下一个病人”。
这种社会中想讨论“丧礼应该极尽哀荣”,完全属于外星语言。
反过来,在有神的社会中,会是什么样子呢?
首先,在美国,开车时基本上没有人想超越运送灵柩的车队。而这还仅仅是普通人。军人殉国时的丧礼,就更震撼了。大家可以自己找相关大片来看看。
同时,前几年,日本有一部热播的、关于癌症治疗的电视连续剧,里面有一个情节——患者起诉医院——我印象很深。
当时连原告都承认,手术本身无懈可击,因为对方是全日本一等一的外科医生,否则大家不会来找他。同样,更没有误诊的可能。
那么,家属有什么不满吗?
控方自己也承认,做不做手术,患者肯定还是会死的。唯一的不同就是,如果事先充分解释沟通,也许就不做手术了。那样,可以让病人慢慢享受最后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,然后在所有家人的陪伴下安心睡去。
而事实上,由于仓促手术,大家失去了和患者共同慢慢度过最后几个月的可能性。
在以唯物主义为前提设立的政治、法律、规则制度……的环境中,这种要求属于无理取闹。但是,在有神论的环境中,“侵害了死者慢慢死去的权利”,可以被起诉!
美国有一个死囚,最后一餐时点了红酒,导致突发心脏病猝死。毫无疑问,家属起诉了狱方,因为“没有把握好囚犯身体健康、导致失去了几个小时的人生”!这不是电影,而是事实——而且毫无疑问,家属拿到了大笔赔偿金。
差距大不大?
马克思说,宗教是统治阶级麻痹老百姓的鸦片。也许事实的确如此。但是,鸦片的功效是什么?首先肯定是止痛、对吧。
这就意味着,离开宗教的社会,就是离开鸦片的医院。那种地方,每个人每一天都会撕心裂肺,大家会度日如年!
而这种地方,由于没有基本的盼望,往往越来越急功近利,越来越充满暴戾气息,因为大家都越来越相信“今朝有酒今朝醉”。
这样的环境,说一句“不是地狱胜似地狱”,不知道大家能不能同意。
同时,由于不相信有神,这种环境中,人们往往有胆量撒谎、而且是撒大谎,因为他们不怕子孙后代遭报应。
最后插一句话:大家仔细想想会明白,无神论,也是导致土葬彻底被禁止的部分原因吧……老实说,就我个人来说,如果能选择,我当然喜欢土葬,尤其喜欢坟头有一株慢慢长大的树。
旅美学者 郑经卫
2023年1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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